招标代码:04292017050024 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葫芦岛市海辰路改造建设工程设计,招标人为葫芦岛市城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经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葫芦岛市。
2.2工程规模: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排水工程
2.3估算投资:180万元
2.4招标范围:工程设计招标。
2.5工期要求:2017年02月25日开工至2017年04月10日竣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设计工程师须具备注册工程师资格(结构专业)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持以下报名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拟派注册工程师须具备注册工程师资格(结构专业)证书;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5.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6. 企业信用报告规范性审查报告单(BBB级及以上)。以上复印件两套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持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到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不经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1月26日至2017 年02月06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时,下午13:00 时至16:3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3.6 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2017 年01月26日至2017 年02月0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到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或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100元/本,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02月22日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上发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市城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葫芦岛市连山区群英路13号
邮 编:125100
联 系 人: 张汉才
电 话: 0429-311790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鹏发东方新城11楼
邮 编:125100
联 系 人:王克勤
电 话:13009298833
2017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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