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7150053 设计| 招 标 公 告
北镇市2017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镇市2017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镇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招标人为北镇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北镇市2017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北镇市。
2.3 建设规模: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约35000亩。(具体内容请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设计招标。
2.5设计周期:中标后2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且具备1个或以上相同相应工程业绩证明。
3.3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BBB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4本次招标要求所有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必须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管理。
3.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4日至2017年2月8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一楼建设工程项目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10000元。
4.3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仅提供有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本公告第三条要求)、拟派本项目总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资格证明文件(以上资料的加盖公章复印件三套),以便招标人留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2月24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17年2月24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镇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0416-6625311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邮 编: 121007
联系人: 秦菲菲
电 话: 0416-3585286
传 真: 0416-3596622
日 期:2017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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