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辽宁凤凰山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改扩建项目 |
发布时间:2017/2/9 12:20:43 点击次数:224次 |
|
|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批复文号:04152017100007 |
公告日期:2017/2/9 |
截止日期: |
|
|
招标内容: |
招标代码:04152017100007 建筑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04152017100007
1、辽宁凤凰山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改扩建项目已经由凤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凤发改发【2017】12号文件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按照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丹招核准字【2016】08056号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允许各投标单位兼投不兼中
其中第一标段:凤凰广场(山上停车场),在原有基础设施建设基础上增加停车场4900平方米,公厕345.89平方米,门卫室23.65平方米等;
第二标段:古城里景区栈道续建,在原有设计基础上增加1460延长米;
第三标段:人行交通桥(栈道连接桥)及玻璃悬索桥东西两侧新增广场,栈道连接桥主跨布置225米,西南岸锚跨10米,东北岸锚跨10米,新增广场总面积3600平方米,新增游客接待中心455.5平方米等,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建设地点在凤城市凤凰山风景名胜区。开、竣工时间:2017年3月25日—2017年8月31日。
3、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3日9:30时。地点为: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银河大街100-1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的施工资质,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注册建造师,其中参与第二、三标段的投标企业必须具有悬索桥、栈道工程类似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保证金:5万元/标段。
5、购买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9日至2017年2月13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11:30时至下午13:00-16:30时(地址:凤城市锦江大厦1617室)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5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资格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工程类似业绩;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2份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招标人:辽宁凤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办公地址:凤城市凤凰山景区
联系人: 敖科长
联系电话:13942522866
招标代理人:凤城金山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凤城市凤凰大街11号
邮编:118100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13842554660
传真:0415-3519198
电子邮件:fcjszbdl@sina.com
2017年2月9日
|
信息来源:辽宁招标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