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120170200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渤海大道(一期)工程后盐立交地面辅助路信号灯工程施工已由《关于渤海大道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大发改交通字[2012]5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井子区渤海大道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甘井子区渤海大道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渤海大道(一期)工程后盐立交地面辅助路信号灯工程的施工,本工程在五处交叉口设置车行信号灯、人行信号灯、雷达检测以及抓拍系统(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投资约300万元;建设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注: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及以上资质,具有交通信号灯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具有交通信号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无在建项目,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具有交通信号灯工程施工业绩且担任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下称关联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 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14日至2017年2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南广场中华西路137号四楼),报名通过后,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7. 报名要求
7.1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除外)及彩色复印件,要求必须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彩色复印件每页均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彩色复印件);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且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彩色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彩色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彩色复印件(二维码不清晰,或无法扫描识别,则视为该资质证书无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彩色复印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
7.2报名时间:2017年2月14日至2017年2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南广场中华西路137号四楼)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采用;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采用。
8.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6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00时至13:3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8.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在大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www.dlztb.gov.cn)、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和大连市交通局门户网站(www.jt.dl.gov.cn)上发布。
招标人:甘井子区渤海大道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办公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人: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南广场中华西路137号四楼
联系人:陈昆
联系电话:0411-39728170-9078
传真: 0411-86510160
2017年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