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12017020014 1、庄河市2017年农村公路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 (项目名称)已经大连市交通局批准(或核准或备案)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工程概况:庄河市2017年农村公路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确定2名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中标人,从事施工、监理、检测、采购等招标代理工作。建设地点:庄河市。
3、开标时间为2017年3月8日13时30分,开标地点: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服务周期:2017年度。
5、投标保证金:1万元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及以上资格,具有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公路系统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控制价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人员;
3)近一年(2015年度)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4)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有完成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的招标代理业绩各3项。
5)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公路工程或交通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有类似公路工程业绩且无不良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注:业绩为公路工程。业绩须提供招标代理合同原件(标有项目负责人姓名)、中标通知书原件、业主评价意见原件及注明网址的中标公示复印件;中标公示以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或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查到的项目为准,外埠企业则以外埠地区官方网站打印注明网址的中标公示为准(网上可查),否则无效,若造假则按废标处理。
7、报名时间:2017年2月15日至2017年2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人代表证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项目总负责人职称证、企业业绩证明资料原件、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证明资料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锦绣大厦28-2)报名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8、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017年2月15日至2017年2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到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锦绣大厦28-2)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9、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10、中标人数量:择优确定2家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中标人。
11、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公示的媒介:本次招标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及大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www.dlztb.gov.cn)上发布。
招标人:庄河市乡级公路管理所
地 址:庄河市世纪广场1号
联系人:林庆涛
联系电话 0411-89706267
招标代理: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锦绣大厦28-2
联系人:王博晗
联系电话:0411-83787639 13795199168
2017年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