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72017050037 建筑工程|盘锦市绕城公路(东外环)工程(北段),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合格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盘锦市绕城公路(东外环)工程(北段)
2.招标单位:盘锦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内容:道路、桥梁、涵洞
4.标段划分:共分三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盘山县路段(一标段、二标段);市直路段(一标段) (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注:主材由甲方提供(沥青、水泥、砂石、钢筋、商砼)
5.资金来源:自筹
6.项目地点:盘锦市
7.工程开、竣工时间:2017年3月30日至2017年10月10日
8.质量要求:合格(省优)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为壹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高级职称(道路与桥梁专业);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持有的证件、资料
1. 投标单位请于2017年2月21日~2017年2月27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 13:30~16:00(节假日休息)携带资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办公室(地址: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三楼301室、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427-8650057)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将审查合格确认函、资质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2月27日16:00前递交到辽宁民建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复核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2. 资格审查及报名时所需持有的证件、资料及要求:
资格审查及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职称证(道路与桥梁专业)(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以上均为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报名不合格的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3.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接受招标人在开标前对其进行规模勘察等资格审查(剔除资质挂靠企业),并由招标人出具资格审查合格证明,未取得招标人出具的资格审查合格证明视为无效投标。
四、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发售时间:2017年2月28日至3月6日,每日8:30-16:00(节假日休息)
2.发售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兴工北街64甲1-2611
3.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标段,售后不退,不邮寄。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3月22日10:00,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80万元整/标段(交至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汇款并注明投标企业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明 电 话:13065276663
招标代理人:辽宁民建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工 电 话:15809877718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邮编:124000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12962350149
联 系 人:刘漫
财务室电话:0427-2835656
2017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