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7150080 建筑工程| 招 标 公 告
太和区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输变电线路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和区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输变电线路配套工程已由锦州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批准建设(锦农综[2016]18、71号),项目业主为锦州市太和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锦州市太和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划分为 四 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一标段:2016年太和区锦凌水库西部(女儿河乡)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输变电线路配套工程;
二标段:2016年太和区锦凌水库西部(大薛乡)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输变电线路配套工程;
三标段:2016年太和区女儿河流域(女儿河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输变电线路配套工程;
四标段:2016年太和区女儿河流域(大薛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输变电线路配套工程。
2.2 建设地点:
一标段:锦州市太和区女儿河乡王胡沟村;二标段:锦州市太和区大薛乡校卫村;三标段:锦州市太和区女儿河乡华山村;四标段:锦州市太和区大薛乡流水村。
2.3 建设规模:
一标段:女儿河乡王胡沟村项目区输变电线路4.86km(包括变压器);二标段:大薛乡校卫村项目区变压器增容30KV扩50KV5台,配套低压线路2.084km;三标段:女儿河乡华山村项目区输变电线路9.23km(包括变压器);四标段:大薛乡流水村项目区配套输变电线路8.71km。(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及扩初设计为准)。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通电。
2.5竣工完成日期:2017年4月15日前。
2.6招标范围:输变电工程等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内容(以招标文件及扩初设计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的企业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以上资格证书(相关专业),且具备1个或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3.3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BBB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4本次招标要求所有参与投标人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及贿赂行为;
3.5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各投标单位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兼投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2月28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一楼中央投资项目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每标段5000元。
4.3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第三条)、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上全部资料原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以便招标人留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17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2017年3月17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市太和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
联 系 人:秦先生
电 话:0416-5177491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联系人:吕美玲
电 话:0416-3585281
传 真:0416-3596622
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