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92017050056 建筑工程|
葫芦岛市龙湾海滨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经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葫芦岛市龙湾海滨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滨路、海辰路、海星路、龙程街以及龙警街等
3、招标范围:一标段:改造管线全长6357米,污水检查井178座,新建雨水收集池一座工程等施工
二标段:乔木、灌木补植工程等施工。
4、工程质量:合格;
5、投资总额:1000万元,其中(一标段:865万元;二标段:135万元;)
二、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2日 上午9:00
三、工程开、竣工时间:
2017年4月1日— 2017年7月1日 日历日91天
四、投标保证金:一标段:17万元;二标段:2万元;(从单位基本账户汇款)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标段: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二标段:
企业资质: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园林招投标IC卡
六、报名相关要求:
1、必须实行网上报名和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2、现场报名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一标段:注册建造师证原件;
(5)二标段: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6)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确认单;
(7)注册建造师安全上岗证原件
(8)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9)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10)提供BBB及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概述(在“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如果报名时不能提供,开标前必须提供,否则不允许参加开标会。
以上证件均提供原件及相对应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时间: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3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 16:00时(国家法定假日休息)
招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 16:00时
4、报名地点: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12号)
5、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 6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
6、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
招标人:葫芦岛市城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12号
联系人:刘春柱 联系电话:0429-3114043
招标代理人: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12号
联系人:朱熙娇 联系电话:0429-3094333
传真:0429-8231753 邮编:125000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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