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12017020041 1、国道G228丹东线(李家屯至桃园西段)路面改造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市补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国道G228丹东线(李家屯至桃园西段)路面改造工程,位于金普新区境内,本次路面改造起点位于李家屯(养护桩号K311+884),终点止于桃园西(养护桩号K322+689),路线实际全长10.616公里。其中,桩号K311+884-K319+640段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4.00米,路面宽度12.00米;桩号K319+820-K322+470段为一级公路,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2.00米,路面宽度28.00米。
3、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金普新区。
4、项目合同估算价为:项目总投资为5000万元
5、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涵维修及标志标线等工程施工监理。
6、计划工期: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共183日历日。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
8、投标人资格要求
8.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近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3项类似公路工程监理业绩(规模或工程造价(工程投资额)不低于本次招标项目的50%),无不良行为记录。
8.2项目总监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交通或道路或桥梁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企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近3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类似公路工程监理业绩(规模或工程造价(工程投资额)不低于本次招标项目的50%)且无正在监理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
注:(1)、近3年指2014年1月1日至今。(2)、企业类似工程业绩须网上可查(必须附监理合同及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网站的中标结果公示打印页和中标通知书),如发现提供虚假业绩,则取消投标资格。(3)、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须网上可查(必须附监理合同及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网站的中标结果公示打印页和中标通知书),如发现提供虚假业绩,则取消投标资格。
9、投标人对同一时段开标的多个县级以上公路工程监理进行投标时,申报不同工程须安排不同的项目总监人员,否则,后续项目的投标不予通过。
10、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3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南广场中华西路137号吉林银行旁澳斯良品四楼)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报名须携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2016年2月至2017年2月)、④拟派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证、职称证、拟派项目总监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及最近1年(2016年2月至2017年2月)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社保中心出具)、拟派项目总监近3年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监理合同及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网站可查询到的中标结果公示打印页或中标通知书)、⑤企业近3年类似工程业绩(必须附监理合同及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网站到的中标结果公示打印页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通过后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24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至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2、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13、中标人数量:择优确定1家中标人。
14、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公示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及大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www.dlztb.gov.cn)上发布。
15、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连金普新区公路管理段
地 址:大连金普新区
联系人:孟宪明
电 话:0411-87788818
代理机构: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南广场中华西路137号
联系人:牛富明
电 话:0411-39728170(9052)
传 真:0411-39728160
2017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