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12017020051 1.瓦房店市2017年县级以上公路春季绿化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燃油税,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瓦房店市2017年县级以上公路春季绿化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80万元,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3日13时30分。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招标内容:A包:河南桧柏2707株;B包:垂榆2646株;C包:丁香绿篱14440墩;D包:丁香绿篱2340米;E包:圣柳1750米。(具体详见苗木采购清单)
注:投标单位可对所有包进行兼投,可兼中。
4.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供货期:15日历天(实际供货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6万元。
7.投标资格要求: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供货能力的投标人;
⑵投标人须具有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⑶投标人须具有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并与营业执照相符的实地苗圃;
⑷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份至今)具有三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供货业绩(不少于一项公开招标苗木供货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须提供施工合同及官方网站(外网)可查询到的中标通知书);
⑸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苗木采购地要求:投标人实地苗圃须具有上述所有苗木现货,所有苗木产地须为大连以北;②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要有林木种苗生产和销售;③具有产地检疫合格证和植物检疫证书及林木种苗标签;④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⑤在招标文件购买期间内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8.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1)请投标人于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到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庄河市城关街道延安路南段566号)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并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需提交以下内容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副本,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⑤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⑥企业业绩原件(须提供施工合同及官方网站(外网)可查询到的中标通知书),⑦具有产地检疫合格证和植物检疫证书及林木种苗标签,⑧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至报名当月前)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套,参加资格初审后并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RMB/份,售后不退。
9.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瓦房店市公路管理段
办公地址:瓦房店市五一路一段54号
联系人:都兴振
联系电话: 0411-85666088
招标代理: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宁省庄河市城关街道延安路南段566号
联系人:赵雯雯
联系电话:0411-89716299
2017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