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1201705003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连至旅顺中部通道工程已由大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连市大连至旅顺中部通道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连市大连至旅顺中部通道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第十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大连至旅顺中部通道第十一标段。建设地点:大连市。 2.2计划工期:计划于2017年4月10日开工,2018年5月31日交工。 2.3招标范围:K23+952-K24+622.363、K24+960-K27+185.611,全长2895.974米,含长盐线立交670.363米和跨明渠桥梁20米,道路2205.611米等,概算投资10749万元。 2.4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28日
开标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开标室。 2.5投资总额:10749万元 投标保证金:2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1)资质要求: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要求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 投标人申请人提供的银行信贷证明不小于估算价的10%。 (3)业绩要求: 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在1个合同中完成新建1座长度在100米及以上城市主干路及以上或一级公路及以上标准桥梁工程。 (4)企业信誉: 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②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同级别建设管理部门通报取消在全国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③投标人没有被辽宁省交通厅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同级别建设管理部门取消辽宁省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辽宁省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④投标人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采购、工程分包款等,而受到省、市级有关部门的通报(已过处罚期的除外); ⑤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2013年2月8日发布),投标人必须对投标人单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单位和个人在最近三年(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针对本招标项目开具,以检察院出具告知函的日期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如检察院开具告知函的日期为2017年2月1日,则“近3年内”是指“2015年2月1日-2017年1月31日”内)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5) 主要人员:
①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高级工程师,至少有10年专业工程经历,作为项目经理经历不少于5年,其中至少担任过1个新建城市主干路及以上或一级公路及以上标准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建安或交安)。 ②项目总工: 道桥专业,高级工程师,至少有8年专业工程经历,作为项目总工经历不少于5年,其中至少担任过1个新建城市主干路及以上或一级公路及以上标准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 注: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一级注册建造师,但证件有效期不得超出合同规定日期。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允许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兼投本期同时发布招标的第一、十一标段,但不能兼中。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投标若有关联企业参与,则以报名顺序为准;投标人报名时,必须如实提供其所有关联企业名单并签章(授权人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确认,若评标时发现投标人提供信息不实,将按审查不通过处理。 4.资格预审方法:采用资格后审,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报名时间 5.1 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于2017年3月7日至2017年3月13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30 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唐山街春晖大厦8016房间)。
5.2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原件除外)及复印件,复印件(或彩色影印件)要求必须按顺序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复印件(或彩色影印件)每页均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彩色影印件;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且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彩色影印件(二维码不清晰,或无法扫描识别,则视为该营业执照无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彩色影印件(二维码不清晰,或无法扫描识别,则视为该资质证书无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提供其所有关联企业名单并签章(授权人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原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投标人于2017年3月7日至2017年3月13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唐山街春晖大厦8016房间),领取招标文件。若领取人与报名人不是同一人,请领取人同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6.2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参考资料 10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同时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图纸。 6.3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4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7.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28日 9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30 时至 9:0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递交,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8.发布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在大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www.dlztb.gov.cn)、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和大连市交通局门户网站(www.jt.dl.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连市大连至旅顺中部通道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
信息来源:辽宁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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