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72017050066 建筑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升经济区水飞蓟及相关产业孵化园1#、2#、4#路绿化带土方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盘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辽宁省盘锦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盘山县发(2)备【2016】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盘锦高升经济区金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高升经济区水飞蓟及相关产业孵化园1#、2#、4#路绿化带土方工程施工(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山县高升镇于家村。
2.2合同估算价为410万元。
2.3招标范围:土方工程。
2.4工期: 2017年 4月 12日至 2017 年 4月 30 日,计划工期19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法人授权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于2017年3月10日至 2017年3月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办公室(地址: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三楼301、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427-8650057)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合格后方可凭确认函到盘锦双吉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报名确认。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8.2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单位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7年 3月17日至 2017年 3月 23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02:00 时至 04: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盘锦双吉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4月 6日14 时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高升经济区金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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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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