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7120098 建筑工程| 黑山县东小河子棚户区改造工程南湖香榭里(A区-11#、13#)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山县东小河子棚户区改造工程南湖香榭里(A区-11#、13#)已由黑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锦黑发改审[2017]6号,招标人为黑山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山县东小河子棚户区改造工程南湖香榭里(A区-11#、13#)。
2.2建设地点:黑山县南湖北路北侧,东关路西侧。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2017年5月10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国家注册二级以上建造师(含二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具有符合规定的A级或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网上报名后携带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拟派驻本工程建造师的资格证明(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到辽宁凯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进行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请于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3月20日,每天8:30 时至 16 :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进行网上报名、项目经理IC卡验证,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6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5日9时3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为2017年4月5日9时3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山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416-552350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绿景湾
联 系 人:佟爽
电 话:0416-3727777
传 真:0416-3895678
邮 箱:lnkllnkl@126.com
2017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