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12017020083 1、 国道G202黑大线后台至干河段路面改造工程(金普新区)监理已由大连市公路处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连金普新区公路管理段,建设资金来自大连市补贴,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国道G202黑大线后台至干河段路面改造工程(金普新区)监理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 本工程建设地点在金普新区,投资额约1000万元。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04月11日13:30时。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3、 项目概况:本次路面改造地点位于头道沟(养护桩号K1632+300)终点止于干河(养护桩号K1636+100),路线实际全长3.700公里,概算投资额为1000万元。具体情况:原路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桩号K1632+445-K1636+045段,路基宽15米,路面宽12米;桩号K1636+045-K1636+145段,路基宽19米,路面宽16米。招标范围:国道G202黑大线后台至干河段路面改造工程(金普新区)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
4、 工期:共183日历日。
5、 投标保证金:2000元。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近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3项类似公路工程监理业绩(规模或工程造价(工程投资额)不低于本次招标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
项目总监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交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近3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类似公路工程监理业绩(规模或工程造价(工程投资额)不低于本次招标项目)且无正在监理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
注:(1)、近3年指2014年1月1日至今。(2)、企业类似工程业绩须网上可查(必须附监理合同及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网站的中标结果公示打印页和中标通知书),如发现提供虚假业绩,则取消投标资格。(3)、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须网上可查(必须附监理合同及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网站的中标结果公示打印页和中标通知书),如发现提供虚假业绩,则取消投标资格。(4)、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4年第5号)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的企业注册地须为辽宁省内,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
7、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于2017年3月22日至2017年3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3:00-16:00携带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②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③拟派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证、拟派项目总监与企业签定最近1年(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社保中心出具)。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胶装成册)到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香洲大饭店802室进行报名,报名通过后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费人民币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8、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9、中标人数量:择优确定1家中标人。
10、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公示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及大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www.dlztb.gov.cn)上发布。
招标人:大连金普新区公路管理段
联 系 人:孟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宏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联 系 人: 张双双
联系电话: 0411-83612745
传 真: 0411-83612745
2017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