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7060118 设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市蓝色海湾整治修复项目生态礁建设工程设计和造价咨询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及地方筹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锦州市蓝色海湾整治修复项目生态礁建设工程设计和造价咨询;
2.2 项目地点:大笔架山以东13海里浅海海域;
2.3勘察设计和造价咨询周期: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设计和造价咨询内容及后续服务;
2.5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农林行业(渔港/渔业工程)工程设计甲级;造价咨询应具有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总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
3.3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BBB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必须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林行业(渔港/渔业工程)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1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5000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4.4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以上全部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以便招标人留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18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416-791916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凌河区南京路6段兴大都32-118
邮 编: 121000
联系人: 张阳
电 话: 0416-2801001
传 真: 0416-2802001
日 期:2017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