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12017080037 1、2017年中山区亮化提升改造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区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的内容如下:
一标段:火车站站南广场周边建筑物亮化提升改造,投资概算约1200万元;
二标段:中山路人民路沿线建筑物亮化设施维修更换,投资概算约200万元;
2、本工程建设地点为:大连市中山区。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计划工期:一标段45日历日,二标段30日历日
4、投标保证金:8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管理:原则上只能收取投标人基本开户行开具的支票、汇票或银行保函;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至大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前由大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投标保证金有效性证明。
5、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2)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无负责的在建项目,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二标段:
1)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2)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无负责的在建项目,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主体须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
6、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017年3月29日至2017年4月5日8:30— 16 :30到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费用人民币600元/标段,售后不退。
7、报名要求: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9日至2017年4月5日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8、其他: 无
招标人:大连市中山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人: 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香炉礁小区香园街5号
联 系 人: 邱宇明
联系电话: 0411-84613661
2017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