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140120170330277201
兴城市高家岭镇汤上村温泉度假村游泳馆扩建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城市高家岭镇汤上村温泉度假村游泳馆扩建项目,已由 兴城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兴发改备字[2017]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城市高家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兴城市高家岭镇汤上村。
2.2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土建等施工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4工期要求:计划2017年05月01日开工至2017年08月15日竣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持以下报名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资格证(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安全证;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6.企业信用报告(由市信用中心出具,BBB级及以上);
以上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到葫芦岛万维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不经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03月31日至2017年04月07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时,下午13:00 时至16:00时(国家法定假日休息),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进行刷卡确认,同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葫芦岛万维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需提交投标保证金7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2017 年03月31日至2017年04月0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葫芦岛万维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100元/本,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04月21日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上发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城市高家岭镇人民政府
地 址:兴城市高家岭镇
邮 编:125100
联 系 人:金永新
电 话:18624291088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万维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兴城市温泉街道兴海南街110号楼4号
邮 编:125100
联 系 人:郭菲菲
电 话:0429-5756000
2017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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