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7080124 重要材料 1.招标条件
锦州市锦凌水库供水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为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自控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2. 本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锦州市锦凌水库供水工程自控系统
2.2 工程地点:锦州市太和区新民乡
2.3 工程概况及规模:
系统大致分为5部分内容,PLC子站,综合楼中心控制室总站,净水厂视频监控及门禁等一系列安防系统,控制电缆,能源管理系统(包括电力监控系统)。工程自控系统采用分散控制、集中管理的系统结构。
2.4 计划投资额:1000万
2.5 计划工期:3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锦凌水库供水工程自控系统总承包,包括依据总体设计方案进行详细设计、设备选型、采购、软件编制、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设备保修及后续服务等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有供应能力的独立法人,无不良信誉记录;②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③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资格;④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与企业法人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⑤近五年之内承担过2个以上大型(10万吨/日及以上)净水厂自动化控制系统设计安装施工(提供合同、验收报告原件,合同内容含水厂自动控制系统、进口在线检测仪表清单);⑥具有3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1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法人单位。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3 本次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3月30日至2017年04月0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携带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第3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全部资料复印件三份,加盖单位公章,以便招标人留存)到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东太平里绿景湾12-32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活动。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投标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5.4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招标人直接联系。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04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为2017年04月19日上午9时30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章练塘路666号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021-62569366-86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东太平里绿景湾12-32号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416-8093718
2017年0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