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12017150025 设备|
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基建办公室委托,为朝阳市技术监督局实验楼、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指挥中心项目绿化及道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基建办公室
2、工程名称:朝阳市技术监督局实验楼、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指挥中心项目绿化及道路工程
3、建设地点:新城东街与兴业街交汇处
4、招标范围及主要内容:绿化及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其中道路彩砖需采用紫砂烧结砖)
5、信息发布: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6、质量标准:合格
7、工期:36日历天(2017年4月25日至2017年5月30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从事过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2、投标人须出具信用评价报告BBB级及以上。
3、凡辽宁省行政部门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班子成员需有签订一年以上经人社部门认证的劳动合同和社保明细。
5、项目经理资格:须具有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登记及招标文件发售: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于 2017 年3月31日至2017年4月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请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资格证明书、法人诚信证明(由招标代理公司统一格式)、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签订一年以上经人社部门认证的劳动合同和社保明细、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4)紫砂烧结砖产品检验报告(5)企业信用评价(6)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专职安全员考核证;施工员证;质检员证。为贯彻落实《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本工程项目杜绝转包和挂靠行为,项目班子成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到招标代理公司签订投标承诺书(由招标代理公司统一格式)。(7)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证明(行政主管部门出具)(8)投标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和项目经理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9)相关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三项)。
2、招标文件的发售: 2017 年3月31日至2017年4月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5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14时00分,并于同一时间公开开标,(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届时请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劳动合同或社保明细)准时参加。
2、开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五、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基建办公室
地 址:新华路三段17号
联 系 人:杜书
联系电话:0421-2838077
招标代理机构: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朝阳市友谊大街四段146-14号(环通汽校南行一公里)
联系人:姜冬莹
联系电话:0421-3802789 18742181479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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