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92017050142 建筑工程| 1.招标条件
2017年葫芦岛市提级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已在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葫芦岛市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项目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
2.1招标范围:安全防护工程施工。
2.2计划工期:2017年05月01日---2017年10月01日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不兼投不兼中)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开标时投标企业需提供BBB级(含)以上辽宁省企业信誉报告概述并在一年内有效。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4月01日至2017年04月0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市龙港区文化路20-2 E齐安雅居门市),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4、项目经理证5、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和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6、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 7、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2万元/标段(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款)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4月26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将文件递交至招标文件约定地点。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市公路管理处
地 址:葫芦岛市龙湾大街21号
联 系 人:杨喆
电 话:0429-3216017
代理机构: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娄向生
电 话:0429-3181115
2017年04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