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7040152 建筑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义县2017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辽财指农[2016]889号、辽水保[2017]12号),项目业主为义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招标人为义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义县2017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
2.2 建设地点:义县大定堡乡、张家堡镇、大榆树堡、刘龙台镇、城关乡、前杨镇6个乡镇的6条小流域。
2.3 建设规模:在义县6个乡镇的6条小流域进行工程项目建设,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南树林小流域(苏家屯治理区):计划完成综合治理面积600.00hm2,其中:水平梯田30.65hm2,水保林(水平槽)155.26 hm2,保土耕作103.17 hm2,封育治理310.92 hm2;
大籽粒小流域(旧站治理区):计划完成综合治理面积500.00 hm2,其中:果树梯田140.42 hm2,果树台田14.00 hm2,保土耕作129.20 hm2,封育治理工程216.38 hm2;
王花牛小流域(一家峪治理区):计划完成综合治理面积500 hm2,其中:水平梯田10.62 hm2,果树梯田118.55 hm2,水保林(水平槽)13.05 hm2,果树台田15.61hm2,保土耕作282.61 hm2,封育治理工程59.56hm2;
团瓢子小流域(下团瓢子治理区):计划完成综合治理面积400.00 hm2,其中:水平梯田73.79 hm2,经果林(水平槽)47.45 hm2,保土耕作241.05 hm2,封育治理37.71hm2;
谢屯小流域(大山底下治理区):计划完成综合治理面积500 hm2,其中:水平梯田40.64 hm2,水保林(水平槽)119.20 hm2,保土耕作157.81 hm2,封育治理182.35hm2;
周屯小流域(西沟治理区):计划完成综合治理面积500.04 hm2,其中:水平梯田16.50hm2,水保林(水平槽)73.72 hm2,水保林(竹节壕)73.50 hm2,保土耕作19.92 hm2,封育治理316.40hm2;
(具体以招标文件和《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2017年义县凌东项目区南树林小流域(苏家屯治理区)实施方案》、《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2017年义县凌东项目区大籽粒小流域(旧站治理区)实施方案》、《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2017年义县凌东项目区王花牛小流域(一家峪治理区)实施方案》、《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2017年义县凌南项目区团瓢子小流域(下团瓢子治理区)实施方案》、《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2017年义县凌南项目区谢屯小流域(大山底下治理区)实施方案》、《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2017年义县凌南项目区周屯小流域(西沟治理区)实施方案》为准)。
2.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要求确定具体开竣工日期)
2.6 招标范围: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和《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2017年义县凌东项目区南树林小流域(苏家屯治理区)实施方案》、《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2017年义县凌东项目区大籽粒小流域(旧站治理区)实施方案》、《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2017年义县凌东项目区王花牛小流域(一家峪治理区)实施方案》、《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2017年义县凌南项目区团瓢子小流域(下团瓢子治理区)实施方案》、《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2017年义县凌南项目区谢屯小流域(大山底下治理区)实施方案》、《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2017年义县凌南项目区周屯小流域(西沟治理区)实施方案》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资格证书(相关专业),且具备1个或以上相同相应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本次招标要求所有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必须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管理,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5本次招标要求所有参与投标人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及贿赂行为。
3.6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BBB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7日至2017年4月12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一楼建设工程项目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50000元。
4.3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本公告第三条要求)、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质检员证、安全员证、施工员证,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的加盖公章复印件三套),以便招标人留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28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义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义县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416-7782012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邮 编: 121007
联系人: 秦菲菲
电 话: 0416-3585102
传 真: 0416-3596622
日 期: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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