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32017040015 建筑工程 清原县清原镇吴家沟河堤防护工程等3个工程,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清原县清原镇吴家沟河堤防护工程等3个工程
2、招标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 3、建设地点:清原县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5、计划投资:173.4万元 6、招标范围:施工图以内的全部工程
7、工期:2017年5月20日至2017年10月25日
8、质量标准:合格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0、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必须基本账户转出) 二、资质要求: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
2、投标人需具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BBB级(含)以上企业信用报告(信用辽宁网站备案)
4、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w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起止时间:2017年4月10日起至2017年4月14日16时止。
2、报名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报名箱。
3、报名要求: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企业信用等级报告BBB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水利水电)、技术负责人职称证(相应专业)、水利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考核证和质量检查员证(A证需提供法人安全证)、企业近三年承担过同类工程且金额不低于本次工程投资额的三项业绩(业绩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网上打印的中标结果公示)、投标人企业法人诚信证明、投标人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班子全体成员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保出具的机打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明细并加盖社保局公章、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进行投标报名(注明所投工程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报名不合格的单位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7年4月17日起至2017年4月26日止,按招标代理公司通知时间、地点、持企业有效证件及相关人员、材料等信息到招标人处进行复核,复核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每份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2017年5月8日10:00时
2、开标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原满族自治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
地 址:清原县 联系人:王晓涵
联系电话:024-53028297
招标代理人:抚顺市益方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颐城街澳海澜庭北门K105号门市 联系人:关娜
联系电话:024-58053113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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