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92017050166 建筑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昌县建昌镇黑山河水毁修复工程已由建昌县人民政府以建发改【2017】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昌县园林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力,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建昌县建昌镇黑山河水毁修复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建昌县建昌镇黑山河水毁修复工程
2.2、建设地点:建昌县前甸子桥下游至大凌河水上公园入口段。
2.3、投资概算: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护岸挡墙拆除重建:左岸421.5延长米、右岸410.4延长米,防护墙支护工程:左岸461.7延长米、右岸500.3延长米。
2.4、工期要求:2017年6月30日前竣工。
3、投资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7)开标时,投标单位需要提供具有符合规定的BBB级及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概述(“在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1日至2017年4月17日(周六周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报名。
4.2报名时所需材料: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证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7、企业信用报告;8、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一个月内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
持以上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并装订成册,到建昌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备案审查,合格后到代理公司进行审查报名。
4.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与缴纳
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合同估算价的2%(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标书购买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1日至2017年4月17日(周六周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5月3日上午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昌县园林管理处
地址:建昌县河东新区
联系人:张处长
电 话:0429-791356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建昌县河东新区
联 系 人:李安达
电 话:0429-7538999
2017/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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