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7040157 建筑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义县2017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义县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招标人为义县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划分为 八 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一标段:义县2017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高效节水灌溉建筑工程(瓦子峪镇、稍户营子镇、聚粮屯镇、
刘龙台镇、城关乡、大定堡乡);
二标段:义县2017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高效节水灌溉建筑工程(高台子镇、头台镇、张家堡镇、
七里河镇、留龙沟镇、头道河镇、地藏寺乡)
三标段:义县2017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高效节水灌溉提水设备采安工程(瓦子峪镇、聚粮屯镇、城关乡、稍户营子镇、刘龙台镇、大定堡乡);
四标段:义县2017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高效节水灌溉提水设备采安工程(高台子镇、张家堡镇、留龙沟镇、地藏寺乡、头台镇、七里河镇、头道河镇);
五标段:义县2017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高效节水灌溉管材采安工程(瓦子峪镇、稍户营子镇、聚粮屯镇);
六标段:义县2017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高效节水灌溉管材采安工程(刘龙台镇、城关乡、大定堡乡);
七标段:义县2017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高效节水灌溉管材采安工程(高台子镇、头台镇、张家堡镇);
八标段:义县2017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高效节水灌溉管材采安工程(七里河镇、留龙沟镇、头道河镇、地藏寺乡)。
2.2 建设地点:义县瓦子峪镇、稍户营子镇、聚粮屯镇、刘龙台镇、城关乡、大定堡乡、高台子镇、头台镇、张家堡镇、七里河镇、留龙沟镇、头道河镇、地藏寺乡。
2.3 建设规模:(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和《义县2017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实施方案》为准)。其中:
一标段:新建水源井106眼;方塘5座,智能水井房111座;开挖回填土方27186m³泄水井164座;阀门井42座;减压井126座;
二标段:新建水源井111眼;方塘6座,智能水井房117座;开挖回填土方33247.5m³泄水井157座;阀门井47座;减压井99座;
三标段:采购安装配套潜水泵116台套;水泵扬水管6750m;水泵电缆线6505m等;
四标段:采购安装配套潜水泵123台套;水泵扬水管4726m; 水泵电缆线5675m等;
五标段:义县瓦子峪镇、稍户营子镇、聚粮屯镇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高效节水灌溉管材(如:自动排气阀、PVC管材、微喷带、PVC球阀、PE堵头等)的采购安装;
六标段:义县刘龙台镇、城关乡、大定堡乡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高效节水灌溉管材(如:自动排气阀、PVC管材、微喷带、PVC球阀、PE堵头等)的采购安装;
七标段:义县高台子镇、头台镇、张家堡镇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高效节水灌溉管材(如:自动排气阀、PVC管材、微喷带、PVC球阀、PE堵头等)的采购安装;
八标段:义县七里河镇、留龙沟镇、头道河镇、地藏寺乡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高效节水灌溉管材(如:自动排气阀、PVC管材、微喷带、PVC球阀、PE堵头等)的采购安装。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计划工期:一至二标段计划工期180日历天(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要求确定具体开竣工日期)。三至八标段供货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2.6招标范围:高效节水灌溉等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和《义县2017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实施方案》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投标单位须具备资格要求如下:
一至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至八标段投标人须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制造商,且同时具备采购相应经营范围,具有能够长期提供当地服务的能力。
3.2一标段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资格证书(相关专业),且具备1个或以上相同相应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必须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管理,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5本次招标要求所有参与投标人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及贿赂行为。
3.6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BBB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兼投不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2日至2017年4月16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一楼建设工程项目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每标段为20000元。
4.3投标人报名时:
一至二标段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本公告第三条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质检员证、安全员证、施工员证,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的加盖公章复印件三套);
三至八标段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本公告第三条要求)、1个或以上相同相应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的加盖公章复印件三套),以便招标人留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3日上午9时整,
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时间为2017年5月3日上午9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义县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陆先生
电 话:0416-7782068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邮 编: 121007
联系人: 秦菲菲
电 话: 0416-3585286
传 真: 0416-3596622
日 期:2017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