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7060165 设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岸线整治、生态廊道、海岸带整治修复工程设计与造价咨询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洋与渔业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及地方筹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 个标段:
一标段:锦州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岸线整治、生态廊道、海岸带整治修复工程设计与造价咨询。
2.2项目地点:大笔架山岛象鼻山湾及老龙头海岸
2.3工程设计和造价咨询周期: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设计和造价咨询内容及后续服务。
2.5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含)以上资质;水运行业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渔港/渔业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资质;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总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
3.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已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
3.4投标人需具备符合要求的BBB级以上(含BBB)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牵头单位为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为主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请于2017年4月12日至2017年4月16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德新里书香门第10-51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5000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4.4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以及招标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要的全部材料,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以上全部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以便招标人留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为2017年5月2日下午14时整,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洋与渔业局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416-3792227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13层1309号
联系人:杨颖
电话:0416-8906789、0371-67978566
传真:0416-8906789
2017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