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72017050102 建筑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小道子边防派出所新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盘锦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经济发展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小道子边防派出所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辽河经服发[2016]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盘锦市边防支队,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付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小道子边防派出所新建项目(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河口生态经济区。
2.2 建筑面积:948.91平方米。
2.3 合同估算价:392万元。
2.4 招标内容:业务用房、附属用房等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2.5 工期要求: 2017 年 5 月20日开工至 2017年 12月31日竣工,计划工期 226天(最终以签定合同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需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3、全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录制有声视频资料,表明其企业在本次投标活动中无挂靠、围标及其他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无该资料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文件作废。4、此次投标评标将采用暗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4月 13 日至 2017 年4月 17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7.8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7 年 4月 18 日至 2017 年 4月 22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01:30 时至 04: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 5月 8日 9 时 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名称及地址)。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盘锦市边防支队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 系 人: 裴志远
电 话: 0427-2912111
招标代理机构:盘锦荣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
联 系 人: 陈翠柏
电 话: 0427-2828612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3873417488
联 系 人:刘漫
财务室电话:0427-2835656
投标监督电话:
024-86501111-6261(辽宁总队纪检保卫处)
0427-2912111(盘锦支队纪检保卫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