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阜蒙县2017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水土保持项目已由阜水发[2017]1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法人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水土保持局,招标人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水土保持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金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