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冶金技师学院综合实训楼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辽宁冶金技师学院综合实训楼建设项目已由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辽宁冶金技师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2、项目名称:辽宁冶金技师学院综合实训楼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编号:GXTC-1742044
3、资金来源:自筹。
4、建设地点:本溪市。
5、招标范围:本项目由A、B两栋楼组成,总建筑面积7803.9平方米,其中A楼建筑面积4716.6平方米,建设总高度20.1米,地上五层,地下室一层。地下室为设备用房;一楼二楼为汽车检测与维修实训中心;三楼为精密点检实验室,通用桥式起重机仿真实训室,桥式起重机操检综合仿真实训室等;四楼为精密点检实训室,设备维修实训室,模拟仿真焊接实训室及油品检查用库房;五楼为故障诊断实训室,设备装配调试检测实训室及教学用房。B楼建设面积3087.3平方米,建筑总高度17.4米,地上四层。一楼为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实训中心;二楼为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实训中心,单片机控制系统实训中心;三楼为单片机控制系统实训中心,网络及云计算实训中心,计算机控制技术实训中心,计算机控制技术仿真实训室;四楼为教学及相配套设施用房。本项目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按地震烈度八度设防,工程地上部分耐火等级为二级,地下部分耐火等级为一级。
6、施工工期:
2017年5月15日—2018年5月31日,共计381日历天。
7、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有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投标人还需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并将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注: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4日至2017年4月19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及购买文件,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招标文件人民币600元/套,售后不退。
9、投标保证金:20万元(电汇)。
单位名称: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本溪市商业银行永鑫支行;
银行账号:500100675901880003;
银行地址: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9号。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7年5月8日10:0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投标文件的递交:
12.1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
12.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授理。
1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4、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5、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冶金技师学院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平山路154号
联系人: 张吉文
联系电话:024-47139105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联 系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胜宏都市客栈
联 系 人:刘健
联 系 电 话:0417-3355095
传 真:0417-3355093
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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