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12017020105 1.瓦房店市2017年第一批新建农村公路工程(二至三标段)监理已由大连市公路管理处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贴及地方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瓦房店市2017年第一批新建农村公路工程(二至三标段)监理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 本工程建设地点在瓦房店市,投资额约3656.31万元。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05月05日09:30时。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项目概况:瓦房店市2017年第一批新建农村公路工程二至四标段总里程为56.251公里。招标范围:瓦房店市2017年第一批新建农村公路工程二至三标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建设地点:瓦房店市境内。
4. 工期:205日历天,2017年5月10日至2017年11月30日。
5. 投标保证金:7300元。 6.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无不良行为记录;
项目总监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项目总监须具有交通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与企业签定最近1年(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社保中心出具),无不良行为记录。
注:投标人对瓦房店市县区同一时段开标的多个农村公路工程监理进行投标时,申报不同工程须安排不同的项目总监,否则,后续项目的投标不予通过。项目总监已经在2017年农村公路监理投标中中标,则不允许以相同人员参加后续项目投标。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7.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于2017年4月14日至2017年4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3:00-16:00携带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②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③拟派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证、拟派项目总监与企业签定最近1年(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社保中心出具)。以上所有的原件均须提供相应的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胶装成册)到大连宏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香洲大饭店802室) 进行报名,报名通过后于2017年4月14日至2017年4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3:00-16:00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 500 元整(现金、支票或汇票),售后不退。
8. 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公示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及大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www.dlztb.gov.cn)上发布。
招标人:瓦房店市乡级公路管理所
联 系 人:冷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宏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联 系 人: 张双双
联系电话: 0411-83612745
传 真: 0411-83612745
2017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