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12017020106 1. 瓦房店市2017年第一批新建农村公路工程施工(二至三标段)已由大连市公路管理处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贴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93% :7%(注:地方自筹7%),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瓦房店市2017年第一批新建农村公路工程施工(二至三标段)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 本工程建设地点在瓦房店市境内,概算投资额约3656.31万元。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05月04日09:30时。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桥涵、安保等工程施工。瓦房店市2017年第一批新建农村公路工程施工(二至三标段),本次共划分为二个标段,总里程为56.251公里(具体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概算投资额约3656.3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标段:新建道路总长约27.385公里 ,含杨家乡、泡崖乡、复州城镇、红沿河镇、仙浴湾镇、三台子乡;
三标段:新建道路总长约28.866公里 ,含阎店乡、松树镇、许屯镇、元台镇、西杨乡、永宁镇、祝华办、万家岭、李官镇、赵屯乡、九龙办。
4. 工期:2017年5月10日至2017年11月30日,合计205日历天。
5. 投标保证金:二标段:35.60万元;三标段:37.52万元。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年新标准)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至少有3项类似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其中一项为沥青贯入式路面施工业绩(注:近三年类似公路工程业绩指:2014年1月1日至今,规模或造价不低于所投标段工程的50%施工业绩。其中六化项目、农业开发项目、移民工程项目、市政工程项目等道路工程不能做为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 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公路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临时执业证书不予认可),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记录。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的劳动合同和经社保机构盖章(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的报名当月前半年以上(含半年)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8.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04月14日至 2017 年04月20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同下),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香洲大饭店802室,通过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并于2017 年04月14日至 2017 年04月20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9. 报名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业绩证明原件(须提供施工合同及项目所在地官方网站可查询到的中标结果公示打印页和中标通知书、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项目经理相关证件原件及其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申请人公章并胶装成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 年5月4日 09 时 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09时 00 分至 0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公示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及大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www.dlztb.gov.cn)上发布。
招标人:瓦房店市乡级公路管理所
联 系 人:冷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宏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联 系 人: 张双双
联系电话: 0411-83612745
传 真: 0411-83612745
2017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