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120170100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连湾街道前关村新机场回迁安置区(A2、A3、B2区)项目—市政配套工程(管网工程)路灯照明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大连湾街道前关村新机场回迁安置区(A2A3B2区)项目—市政配套工程(管网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大建委发【2016】44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大连新机场沿岸商务区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市财力(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大连湾街道前关村新机场回迁安置区(A2、A3、B2区)1号至4号路照明工程,包含约67套250w高压钠灯、1座10kv箱式变及其相应的配套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迎金路跨后前线跨线桥东侧。
2.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大连湾街道前关村新机场回迁安置区(A2、A3、B2区)1号至4号路照明工程,包含约67套250w高压钠灯、1座10kv箱式变及其相应的配套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
2.3合同估算价为140万元。
2.4招标范围:大连湾街道前关村新机场回迁安置区(A2、A3、B2区)1号至4号路照明工程,包含约67套250w高压钠灯、1座10kv箱式变及其相应的配套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 。
2.5工期要求: 2017年6月1日开工至2017年6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30天。
2.4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2.5 标段具体情况:
招标范围具体要求如下:大连湾街道前关村新机场回迁安置区(A2、A3、B2区)1号至4号路照明工程,包含约67套250w高压钠灯、1座10kv箱式变及其相应的配套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者[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1)开标前,项目经理需在《大连建设工程信息网》IC卡刷卡通过后,方可参加开标会。
(2)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投标单位须按《关于推动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大建委发(2011)117号文“CA锁办理程序”办理CA锁后方可参加开标会,项目经理须取得《大连建设工程信息网》IC卡。
(3)投标保证金管理:只收取投标人基本开户行开具的支票、汇票或银行保函;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供投标保证金至大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前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投标保证金有效性证明。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2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名称)网上进行投标报名。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2.8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7年4月17日至 2017年04月2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13时30分,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本项目开标室。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大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连新机场沿岸商务区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
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411-83679403-111
2017年0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