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7150173 建筑工程| 1.招标条件
2016年义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扶贫开发项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义县财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2016年义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扶贫开发项目工程
2.2建设地点:义县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8 月30日止
(具体开竣工日期由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确定)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竣工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和一定经营规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需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近三年无不良信誉的法人。
3.3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
3.4投标企业需提供BBB级(含)以上辽宁省企业信用报告概述并在一年内有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4.1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注册建造师(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证、职称证;
(5)BBB级(含)以上辽宁省企业信用报告概述并在一年内有效;
(6)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投标人于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不少于3个(中标金额在1000万以上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
(8)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以上资料报名请携带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于2017年4月18日至2017年4月22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方正建设项目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5段13号楼14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4月18日至2017年4月22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前(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保证金:拾万元(¥100000.00)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5月8日14时 0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2017 年5月8日14时00分整,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义县财政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16-7722944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方正建设项目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五段13号楼14层(凌河商务大厦)
邮 编:121000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16-3132325
2017 年4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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