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92017050184 建筑工程| 1.招标条件
南票区2017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工程已在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葫芦岛市南票区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项目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
2.1招标范围:道路工程施工。
2.2计划工期:2017年05月20日---2017年09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公路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开标时投标企业需提供BBB级(含)以上辽宁省企业信誉报告概述并在一年内有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4月17日至2017年04月2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市龙港区文化路20-2 E齐安雅居门市),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4、项目经理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要求专业为公路工程或市政公共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5、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和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6、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 7、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20万元(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款)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5月12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将文件递交至招标文件约定地点。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市南票区交通局
地 址:葫芦岛市南票区
联 系 人:李庚荟
电 话:0429-4192018
代理机构: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娄向生
电 话:0429-3181115
2017年0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