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12017150043 建筑工程|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朝阳市殡仪馆火化间接建工程已经朝阳市住建委备案。招标人为朝阳市殡仪馆,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朝阳市殡仪馆火化间接建工程通过公开招标形式,择优选择中标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朝阳市殡仪馆火化间接建工程
2、建设地点:朝阳市殡仪馆内
3、招 标 人:朝阳市殡仪馆
4、质量标准:合 格
5、信息发布: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6、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60天;
7、招标范围与内容:设计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施工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有类似施工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①、投标单位须具有BBB(含)以上级企业信用报告;
②、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须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3套(加盖防伪公章)到朝阳鸿利招投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携带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6)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7)项目班子成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现场报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执业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原件,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班子人员全部到报名现场签订承诺;
(8)企业信用报告;
(9)近二年(2015年至今)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书须同时具备);
(10)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1)中标后项目班子成员不得变更,须到施工现场执业.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4 月 19日至2017年4月 23 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北京时间),到朝阳鸿利招投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2、投标保证金: 工程造价2%;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下午2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体育馆东侧).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2017年5月10日下午2:00
4、开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人:朝阳市殡仪馆
联系人: 杨帅
电 话:0421-2627088
招标人地址:朝阳市西大营子北山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朝阳鸿利招投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主任
电话:0421- 2801155 2808868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朝阳市双塔区龙城路三段9-1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