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7060186 勘察| 1.招标条件
锦州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整治修复跟踪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锦州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整治修复跟踪监测项目。
2.2 建设地点:锦州市。
2.3 计划工期: 锦州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全过程(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2.4 招标内容:对整治修复区域及周边海域的水文环境、生物生态、沉积环境、滩涂植被、生物质量进行监测评估(详见招标文件)。
2.5质量要求: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海洋检测方面的计量认证资质(CMA);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近三年(2014年至今)具有海洋生态修复整治方面相关调查、研究、规划的项目业绩。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具有符合规定的BBB级或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请于2017年4月22日至2017年 4月 26日(每天8:00 时至 16:00时)到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4.4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证明、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全部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以便招标人留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年5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为2017年5月12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416-791916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绿景湾
联 系 人:范美涵
电 话:0416-3727777
传 真:0416-3895678
邮 箱:lnkllnkl@126.com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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