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72017120025 设计| 大洼区城乡一体化供水系统项目设计,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大洼区城乡一体化供水系统项目设计
2.招标单位:盘锦大洼区城乡供水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盘锦市大洼区
4.资金来源:自筹
5.设计周期:2017年5月31日-2019年5月31日 (最终以签订合同工期为准)。
6.招标范围及内容:净水厂、蓄水池、管理房、泵房、机电设备配套、自动化、升压站及主管线改造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竣工等后续服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计划投资1600万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相关行业、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和[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引调水)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需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3. 投标人必须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管理(辽宁省水利厅辽水建管2014[136]号文件), 未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在辽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持有的证件、资料
1. 投标单位请于2017年4月26日~2017年5月3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 13:30~16:00(节假日休息)携带资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办公室(地址: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三楼301室、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427-8650057)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投标人将审查合格确认函、资质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5月3日16:00前递交到辽宁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复核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2. 资格审查及报名时所需持有的证件、资料及要求:
资格审查及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均为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报名不合格的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四、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发售时间:2017年5月4日至5月10日,每日8:30-16:00(节假日休息)
2.发售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长白二街格林观堂1期4号楼1-13-2
3.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不邮寄。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5月23日10:00,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贰拾肆万元整(交至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汇款并注明投标企业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大洼区城乡供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盼 电 话:0427-6902712
招标代理人:辽宁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二街格林观堂1期4号楼1-13-2
联系人:李阳 电 话:18940275187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邮编:124000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3873417488
联 系 人:刘漫
财务室电话:0427-2835656
2017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