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72017080082 建筑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代码:04172017080082
1、2016年大石桥市市政道路改造工程已由大石桥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大发改发【2017】29号),招标人为大石桥市市政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合同估算价:461.97万元
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4、建设地点:大石桥市市区内。
5、工程规模:仪表街(军民路-鹏源三期东巷)、利民巷(护城河-八一路)、金桥管理区西巷(石桥大街-金屯保障房),改造道路长度1080米,沥青路面面积9590平方米,排水管线长度860米,路灯37盏,人行道8740平方米。
6、招标范围:道路改造、排水管线、人行道板及路灯等。
7、计划工期:开工时间2017年05月23日,竣工时间2017年8月23日。
8、投标人资格要求:
8.1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8.2投标人须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并将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
8.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报名: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7年04月27日至2017年05月0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到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胜宏都市客栈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5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
11、投标保证金:9.24元(人民币,现金或电汇)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营口跃进支行
账 号:0661 1601 0400 11450
收 款 人: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6:00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以现金或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7年05月17日13:30(北京时间)。
13、开标地点:大石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4、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5、发布媒体:此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1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石桥市市政建设管理处
联系地址:大石桥市哈大南路26号
联 系 人:周浩
联系电话:0417-590011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胜宏都市客栈
联 系 人:张悦、张丽丽
联 系 电 话:0417-3355091/92
传 真:0417-3355093
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