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12017150054 安装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朝阳市财政局以朝财开【2017】14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票市大板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北票市2017年大凌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大板镇项目区配电工程
2.2工程地点:北票市大板镇项目区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计划工期:2017年 6月1日-2017年8月1日限期完成 (具体工期以招标文件为准)。
2.5招标范围:北票市2017年大凌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大板镇项目区配电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包工包料。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9投标保证金:估算价的2%,以转账或电汇方式递交(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电监会或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颁发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四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投标单位必须经辽宁省电力相关部门安全培训合格,且持有《企业法人安规培训合格证》和省电力工程协会或相关培训机构颁发的质检员、安全监督员、预算员及安装工长证书;具有与当地电力部门协调办理用电所有流程的能力,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直至送电验收并由电力部门出具的完整验收资料,确认供电流程完结,可以正常使用方可。
3.2投标人须出具信用评价报告(BBB级及以上)并附信用辽宁或相关网站的网上查询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以下有效资料原件及加盖防伪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二份(按顺序装订,招标人和代理公司各一份),于 2017年4月27日至2017 年5月1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先到北票市大板镇人民政府进行报名登记,登记后持登记表和以下资料到北票双兴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携带资料及要求:(1)法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证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2)法人诚信证明(格式符合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辽水建管【2014】136号文件规定要求,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加盖防伪公章);(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5)安全生产许可证;(6)企业信用报告BBB级或以上并附网站查询记录;(7)企业法定代表人安规培训合格证书;(8)电力工程法人履约承诺书;(9)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10)项目班子成员证书(质检员、安全监督员、预算员及安装工长证书),报名登记时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到报名现场签订承诺书;(11)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资料。
5. 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9:00 时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体育馆东侧)开标室,以招标文件为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它注意事项
6.1中标单位自行协调项目区乡镇、村及村民的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6.2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合同,不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合同将取消中标资格。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如有转包没收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票市大板镇人民政府
地 址:北票市大板镇
联系人: 王洪斌
电话:13842197839
代理机构:北票双兴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票市南山街新华路中段
联系人:丁为
电话:0421-5828168
2017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