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12017050007 建筑工程| 省道朝葫线哨口大桥危桥改建工程项目已经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沈阳招标中心受招标人委托,为省道朝葫线哨口大桥危桥改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省道朝葫线哨口大桥危桥改建工程;
2.招标单位:朝阳县公路管理段;
3.建设地点:朝阳县柳城街道哨口村村南,省道超葫线(原朝青线)K5+039处。
4.工程规模描述:桥梁起讫桩号K4+870-K5+208,桥引线起讫桩号K4+710-K4+870、K5+208-K5+368。左幅桥梁长度338米,右幅桥梁长度335.6米,桥梁引线长度320米。
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6.工程开、竣工时间: 2017年5月25日-2017年10月30日;
7.招标范围: 危桥改建工程。
8.质量标准:优良;
9.投标保证金:叁拾万元整;
10.合同估算价:1650万;
11.发布媒体: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同时具下列资质:
(1)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投标单位需到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查询,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彩色影印件。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7年4月27日至2017年5月2日16:00时;
2.报名要求: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副本、类似工程业绩、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劳动合同、法人授权委托书、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托代理人身份证和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盖有公章的复印件到沈阳招标中心514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3.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7年4月27日至2017年5月2日16:00时,沈阳招标中心514室(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5月18日9:00时,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体育馆东侧)。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朝阳县公路管理段
办公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翰林街104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421-8996868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邮 编:110002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账 号:240180262210001
联系人:刘全盛、崔大勇
电 话:024-22503578
传 真:024-22503601
邮 箱:SYZB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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