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7040200 建筑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镇2017年省级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镇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投资。招标人为北镇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镇2017年省级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北镇市中安镇、高山子镇、常兴镇、大屯乡和观音阁街道的8个村屯。
2.3 建设规模:建设方塘8座。
2.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 计划工期:约6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国家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投标人均应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贰级及以上的国家注册建造师(相关专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所有参与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及贿赂行为;
3.3投标人具有符合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一年有效期内;
3.4本次招标要求所有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必须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管理,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cip.o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盖章认定、一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以上含贰级(相关专业);建造师提供类似业绩;企业信用等级报告;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盖章认定、一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证书、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2017年 4 月 28日至2017年 5月 5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 2 万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5 月22 日下午14时00分,递交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2017年 5 月 22日下午14时00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镇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416-662531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延安里2段104-85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416-3902201 18004063321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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