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12017050009 设计| 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朝阳市汇达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为朝阳市新材料包装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朝阳市新材料包装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设计
2、招标单位:朝阳市汇达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什家河与召都巴支流汇合之处
4、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自筹
5、设计工期: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20日(20天)
6、招标范围:规划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7、项目规模:主要建设园区道路7698米(含绿化及照明工程),敷设沥青混凝土路面82429㎡,敷设给水管道6280米,敷设雨水管道10211米,敷设污水管道7430米,敷设消防水管道3250米,敷设热力管道3600米,河道湿地治理300亩。
建设外部配套道路2条2146.5米(含大型桥1座150米)及绿化、照明工程,敷设沥青混凝土路面36943㎡,敷设供热主干管道2800米,敷设生活污水主干管道4800米,敷设给水主干管道2800米。
二、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市政行业综合资质或者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2014年—2016年)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4、企业近三年(2014年—2016年)承担过类似本招标规模的设计业绩;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两个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由具有市政行业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综合资质)的企业承担,联合体投标的须分派项目负责人,同时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报名要求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2份并装订成册(一份投标报名,一份购买招标文件)于2017年4月28日至2017年5月2日,每日上午8:30 至11:30,下午1:3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到朝阳市汇达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投标报名。
2、携带资料有: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相关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企业业绩证明材料(设计服务合同);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通过报名的投标人持招标人出具的相关证明于2017年4月28日至2017年5月2日,每日上午8:30 至11:30,下午1: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到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代理公司将对投标报名要求的相关资料核实,无误后发售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5万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
注:投标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至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新华路一段90-1号 朝阳市体育馆东侧)。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十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朝阳市汇达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点: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文化路五段69号(金融大厦501)
联系人:杜广志 联系电话:15124086685
招标代理机构: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河东体育场斜对面)
联系人: 佟心 电话:0421-2804868 15804947736
2017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