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120170201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渤海大道延伸线(姚东路)工程监理已由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连市渤海大道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建设地点为本工程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北起渤海大道后盐桥落地终点处,南至大连北站4号通道与站北一号路交叉口,项目估算投资6493万元。计划工期:2017年6月10日至2018年6月10日,共365日历日。
2.2合同段划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监理划分为1个合同段,择优选取1家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设一级监理机构。
招标范围:渤海大道延伸线(姚东路)工程全线所有项目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道路(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排水及防护、绿化、照明及其它附属工程等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
3、投标保证金:2.5万元人民币。
4.投标人资格条件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项目总监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附社保证明,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4.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城市主干路及以上或一级公路及以上标准的道路(路基)、路面、桥梁施工监理业绩。
总监理工程师在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城市主干路及以上或一级公路及以上标准的道路(路基)、路面、桥梁施工监理业绩,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注:(1)业绩证明材料须附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且监理服务内容中须明确体现为城市主干路及以上或一级公路及以上标准的道路(路基)、路面、桥梁,可为1个合同中同时包含上述内容或也可在2个或2个以上合同中包含上述内容。(2)企业类似工程业绩须网上可查(须附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及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网站的中标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打印页及网址),如发现提供虚假业绩,则取消投标资格。(3)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须网上可查(须附可体现项目总监姓名的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网站的中标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打印页及网址),如发现提供虚假业绩,则取消投标资格。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 报名时间及报名要求
5.1投标人须于2017年4月28日至2017年5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到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甘井子区东方路南侧青秀蓝湾23号楼公建万吉东园13-3号办公室)进行报名。
5.2报名同时须携带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报名须携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④拟派项目总监的注册证、拟派项目总监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及最近1年(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社保中心出具)、拟派项目总监近五年类似项目业绩相关证明材料、⑤企业近五年类似工程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要求上述所有资料均应准备彩色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报名审查的投标者,可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5月2日至2017年5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时间以招标代理通知为准),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甘井子区东方路南侧青秀蓝湾23号楼公建万吉东园13-3号办公室)持法人代表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报名有效)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资料原件领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参考资料1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23日上午9:30时(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递交,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公证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在大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www.dlztb.gov.cn)、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和大连市交通局门户网站(www.jt.dl.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连市渤海大道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民政街381号
电 话:0411-39946026
联系人:乔工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方路南侧青秀蓝湾23号楼公建万吉东园13-3号办公室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411-39500682
传 真:0411-39500682
2017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