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12017020068 监理| 朝阳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朝阳市公路管理处委托,为2017年凌源市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手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朝阳市公路管理处
2、工程名称:2017年凌源市公路工程施工监理
3、服务地点:凌源市
4、资金来源:省补贴及地方自筹
5、招标范围:工程监理。
6、质量标准:合格
7、计划工期: 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121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8、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9、信息发布: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交通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具有近5 年(2012年1月1日起至今)类似工程项目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监理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 能力;
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 系证明。
6.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1名且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
7.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投标单位需到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查询,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彩色影印件。
8.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经审计的2015年度的财务报告。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请携带以下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套)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近5年(2012年1月1日起至今)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原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企业经审计的2015年度的财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持以上资料到朝阳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人民币5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
2、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17年 5月4日至2017年5月8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不休)。
3.本公告有关内容或其他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5月24日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体育馆东侧)
五、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人:朝阳市公路管理处
办公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1段78号交通大厦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421-7101159
邮 编:122000
招标代理人:朝阳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朝阳市友谊大街四段84-6号
联 系 人:杨 超
联系电话:0421-2920608
邮 编:122000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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