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32017150016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受辽宁省烟草公司抚顺市公司的委托,为抚顺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总承包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抚顺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2、招 标 人:辽宁省烟草公司抚顺市公司
3、项目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2947平方米,计划投资约为8780万元。
4、工程地点:沈抚新城抚顺经济开发区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计划工期:2017年6月20日至2018年12月20日
7、招标范围:抚顺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0万元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法人单位。
2、项目经理(建造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2017年5月5日-2017年5月11日17时止。投标人持本企业CA锁及项目经理IC卡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刷卡报名。
2、出售招标文件地点: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自行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600元),售后不退不换。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 5月26日10时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抚顺市经济开发区亿丰中心3号楼四楼招标投标服务大厅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烟草公司抚顺市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永安路2号
联系人:杨卫东
电 话:024-5264051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邮 编:110014
开户行:建设银行轻轨支行
账 号:21050139430100000015
联系人:佟伟
电 话:024-31305677
传 真:024-31301799
E-mail: ghzbzhb@163.com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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