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12017050071 1. 大连地铁5号线工程项目环境监理已由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大连地铁5号线工程项目环境监理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 本工程建设地点在大连市,合同估算245万元。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6日9:30。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5楼。
3. 招标内容:对大连地铁5号线工程项目的施工区域和施工影响区域实施全过程环境监理.
4.工期:2096日历日(服务期限至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具体时间满足招标人要求)。
5. 投标保证金:4万元。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评价范围为项目环境监理)或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并在辽宁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网上已公示的环境监理单位,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的单位;
(2)近5年内承担过与本工程类似的且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的环境监理业务。
注: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至今,类似业绩为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7. 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8. 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5月5日至 2017年 5月11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同下),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香洲大饭店802室,通过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9. 报名要求:
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原件;辽宁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网已公示的网上截图;项目总监资格证明原件;企业业绩原件(须提供监理合同及项目所在地政府官方网站可查询到的中标结果公示打印页和中标通知书)需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10. 购买招标文件:
2017 年 5月 5日至 2017 年5月 11日,每份招标文件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11.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 年5月 26日9时 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5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中铁大连地铁五号线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部长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宏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联 系 人: 陆超、李志明
联系电话: 0411-83612745
传 真: 0411-83612745
2017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