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7020233 重要材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滨海新区交通客运枢纽站项目已由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滨海新区(开发区)交通局基建办,建设资金来源为交通部门补助投资及开发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安检系统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锦州滨海新区交通客运枢纽站项目-安检系统设备。
2.2 建设地点:开发区渤海大道以东、昆仑山路以南、峨眉山路以北。
2.3 供 货 期: 随工程进度配合到2017年底调试安装完毕(具体供货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调整)。
2.4 招标范围:锦州滨海新区交通客运枢纽站项目-安检系统设备(安检仪、安检门、车辆安全检测线等)的供应及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人员培训与维修保养及其它相关服务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 质量标准: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内容及其服务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
3.2具备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项目感兴趣,请于2017年5月5日至2017年5月10日(每天8:00 时至 16:00时)到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1万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4.4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经销商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辐射安全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身份证件(以上全部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以便招标人留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年5月26日14时0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为2017年5月26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滨海新区(开发区)交通局基建办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 话:0416-359990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绿景湾
联 系 人:佟爽
电 话:0416-3727777
传 真:0416-3895678
邮 箱:lnkllnkl@126.com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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