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12017070014 建筑工程| 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十二德堡镇中心小学委托,代理喀左县十二德堡镇中心小学附属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按规定程序已办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喀左县十二德堡镇中心小学附属工程项目
1.2、招标单位: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十二德堡镇中心小学
1.3、建设地点: 喀左县十二德堡镇中心小学院内
1.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1.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工期要求:2017年6月20日—2017年9月30日(102天)
1.7、质量标准:合格
1.8、信息发布: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2014年—2016年)须有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须持证上岗。
2.2投标人须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AA级(含)以上等级企业信用报告(信用辽宁网站可查)。
2.3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分包或转包。
2.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2.5、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恶意围标行为,将终止其投标,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投标报名、发售招标文件时间等要求
3.1、报名要求: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见本招标公告3.2条款)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投标报名,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公司对投标人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核验,招标代理公司向初审合格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3.2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如下:
3.2.1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人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含1年)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2.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用报告并附信用辽宁网站查询记录;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的中级职称证及以上;项目部其他成员的上岗证书;项目部所有成员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投标文件的项目部成员必须与投标报名时的项目部成员一致;近三年(2014年—2016年)相关类似项目业绩原件至少三项(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为准);
3.2.3如发现以上资料有涂改、伪造行为的投标企业,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3.3外省投标企业须在2017年5月11日前到辽宁省住建厅办理企业信息报送,朝阳市外投标企业须在2017年5月11日前到朝阳市住建委建管科办理企业信息报送。
3.4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5月5日至2017年5月9日(每日上午8:30至下午4:30时);
3.5投标报名地点: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十二德堡镇中心小学;
3.6招标文件的获取:通过投标报名的投标人持《准予报名通知单》于2017年5月5日至2017年5月9日(每日上午8:30至下午4:30时)到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代理公司将对投标报名时要求的相关证件和资料核实,无误后发售招标文件;
3.7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及缴纳:合同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3.8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14时00分,并于同一时间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
4.2、开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体育馆东侧)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十二德堡镇中心小学
地 址:喀左县十二德堡镇
联系人:王轶群
电 话:13591883445
招标代理机构: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河东体育场斜对面)
联系人: 佟心
电话:0421-2804868 15804947736
2017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