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92017029004 建筑工程| 一、招标条件
绥中县2017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由绥中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绥中县交通局、绥中县农村经济发展局以绥农改办[2017]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绥中县2017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绥中县境内;
3、工程概况:村内道路123.34公里,其中:3米宽水泥路面24.98公里,3.5米宽水泥路面77.83公里,4米宽水泥路面4.44公里,5米宽水泥路面16.1公里,过水路面20条,653延长米。
4、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范围:道路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开标时投标企业需提供BBB级(含)以上辽宁省企业信誉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一年内;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7年5月8日-2017年5月12日上午8:30-下午16:30;
2、地点: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市龙港区文化路20-2齐安雅居门市);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经理及安全考核合格证(要求专业为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5)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和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报名时,以上证件和材料必须携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2份,否则报名不予接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5月31日上午10:00时;
2、地点:绥中县交通局会议室;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元),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人:绥中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绥中县交通局、绥中县农村经济发展局
地 址:绥中县新兴街1段1号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娄向生
电 话:15124261115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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