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本次项目的建设地点:大连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1.2工程规模: 办公楼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6层;质检站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2层;培训中心建筑面积约500㎡,1层。
1.3合同估算价:150万元
1.4招标范围:大连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包括:原暖气管道拆除、管路敷设、阀门安装、暖气安装及装饰面回复,原管内穿线、原开关、原插座、原灯具拆除。新管内穿线、新开关、新插座、新灯具安装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5工期要求: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8月29日,总工期90日历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实际发生为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需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外埠企业需在开标前办理入辽备案。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无在建项目,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2本次招标_不接受__联合体投标。
2.3报名其他条件:
(1)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时须先到金普新区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企业用工备案,无“建筑企业用工备案书”的施工单位,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2)投标人在报名投标后,凡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投标的,须向招标人递交书面退标函。
(3)报名时间:2017年5月11日至2017年5月17日(节假日休息)8:30-11:30,13:00-16:00
3、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奚红军 联系电话:87505959
代理单位:大连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朕瑀 联系电话:82706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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