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7050246 建筑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义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及再生水回用工程已由义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义发改发[2015]38号),项目业主为义县污水处理场二期工程项目筹建办公室,资金来源为部分中央投资部分自筹,招标人为义县污水处理场二期工程项目筹建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划分为 三 个标段,内容如下:
一标段:义县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
二标段:义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三标段:义县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工程;
2.2 建设地点:辽宁省义县城关乡高家屯村郑家屯。
2.3 建设规模:
一标段:提标工程的建设规模为2.0万立方米/日,新建一座生化池、一座二沉池、一座中途提升泵池、一座深度处理车间、一座投药加氯间及附属变电所、一座消毒接触池、一座综合泵房及吸水井和其他设施改造及新建工程。新增建筑面积1188平方米。
二标段:扩建改造工程的建设规模为0.5万立方米/日,改造一级处理系统、现有生化池、现有鼓风机房、现有污泥脱水间、现有变电所。
三标段:再生水供水设施的建设规模为0.4万立方米/日,敷设输水管道8.2公里,其中DN200管1.5公里,DN150管6.7公里,管材采用聚乙烯给水管。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4承包方式:总承包。
2.5计划工期:20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6月8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2月30日(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开竣工时间)。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含)以上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具备1个或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3.4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BBB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5本次招标要求所有参与投标人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及贿赂行为;
3.6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单位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兼投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后将报名回执单递交至锦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外省投标人报名前需到辽宁省建设厅招标备案处备案。报名成功后请于2017年5月10日至2017年5月14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一楼中央投资项目部报名确认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每标段10000元。
4.3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网上报名确认单、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本公告第三条要求)、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的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以便招标人留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1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2017年6月1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义县污水处理场二期工程项目筹建办公室
联系人:崔先生
电 话:0416-7721372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联系人:吕美玲
电 话:0416-3585281
传 真:0416-3596622
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0日 |